PSA首提“中国挪用艺术”概念 三个角度看中国当代艺术的生成发展
8月14日,由项苙苹策划的“Copyleft:中国挪用艺术”在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开幕,此项目一方面试图回应中国当代艺术长久以来为西方所诟病的事实,另一方面也在于呈现一种看待中国当代艺术发生及发展的新视角。
展览开幕式嘉宾合影
展览现场
展览现场
展览现场
据策展人项苙苹介绍,此展览筹备已久,早在2011年她便对艺术品的“复制”有所关注,由此出发思考并探讨一下三个问题:科技与技术对当代艺术创作的影响、重复与原创的关系、艺术品的知识共享与知识版权。项苙苹在此次展览中首次提出“中国挪用艺术”的概念,她认为“中国挪用艺术”至少包括三种现象:和中国艺术传统相关的临摹、和西方现当代艺术相关的挪用、与当下社会现象相关的山寨。参展艺术家的作品也以此为据进行划分对主题加以诠释,三个部分分别冠以“临摹”、“挪用”、“山寨”三个子题目,艺术家分别为:(临摹)夏小万、邱志杰、姚瑞中、陈浚豪、彭薇、余旭鸿、杨泳梁、倪有鱼;(挪用)隋建国、李占洋、施勇、杨振中、李青、倪有鱼、胡庆泰、胡昀、王冠山;(山寨)陈幼坚、韩峰、周铁海、邱志杰、焦兴涛、李青、高岩、钟兆刚、叶甫纳。
“临摹”单元,左图为夏小万作品《宋山水长卷之踏歌图》
“临摹”单元,邱志杰作品《梦境系列》
“挪用”单元,施勇作品《一个概念上再加一个概念》
“挪用”单元,隋建国作品《掷铁饼者——反转空间》
“挪用”单元,杨振中作品
“挪用”单元,李占洋作品
“挪用”单元,胡庆泰作品《我收买并实施了我哥哥的方案》
在资讯发达的时代,临摹、挪用、山寨与原创之间的界限如何界定?比如以作品翻拍等方式完全抄袭其他创作者的作品,是否可称得上一次再创作和新作品,在国外艺术品相关法律健全,关于类似的事件的判定标准大多是:新作品是否具备一个再创作者自圆其说或者全新的理由。关于类似案例近年来也颇多讨论,比如蔡国强在威尼斯双年展的参展作品《收租院》,虽是对于原创于1965年的《收租院》的复制,却已脱离原有历史语境生发出新的意义。在本次的参展作品中,隋建国的“中山装”是对西方经典雕塑的转换,伴随先进文明的是中国人骨子中可能的落后因素依然能存在;又比如倪有鱼将宋院画中的鸟复制,令它站在透明的标本框中,这可看做是艺术家对于历史的一种致敬。
“山寨”单元,叶甫纳作品
“山寨”单元,李青作品
“山寨”单元,陈幼坚的“编织袋”作品
有趣的是,版权的英文名为copyright,此次展览题目与之向左的copyleft似乎是在唱反调。巧合的是,“Copyleft”确有其词,它是被广泛使用的自由软件许可协议条款,给予了电脑程序自由软件的定义,并且使用“Copyleft”来确保程序的自由能被完善的保留。该项目借用该词汇以表现“中国挪用艺术”中的共通现象。在展览现场的三个展区,“临摹”、“挪用”、“山寨”字样唱反调的设计形式同样是对展览主题的一种诠释。
该项目位于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的五层空间,展期为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