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弗,“在中国”有问题吗?

作者:吕晓晨 2016年11月18日 专题话题
德国艺术家安塞尔姆·基弗(Anselm Kiefer)在中国的首次个展原定于11月19日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举行,此前关于展览的发布会就做了三次:百家湖北京艺术中心、清华美院、中央美术学院各一次。
德国艺术家安塞尔姆·基弗(Anselm Kiefer)在中国的首次个展原定于11月19日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举行,此前关于展览的发布会就做了三次:百家湖北京艺术中心、清华美院、中央美术学院各一次。
艺术家基弗本人称对这一“没有(他的)参与或获得他同意”的展览感到“非常失望”;其代理画廊——伦敦白立方画廊在一份声明中称:“我们对这场显然违背艺术家意愿的大型回顾展感到震惊。迄今为止,安塞尔姆·基弗对他所有的大型国际展览中都有完全的参与。我们可以肯定在任何情况下他都不会认可这一次的展览,也不会出席。”
德方主办机构也表示:本次展览的所有展品都得到了收藏家及收藏机构的授权,这一展览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央美术学院表示展览将如期举行。
举办艺术家个展究竟需不需要艺术家本人同意?对于此事件,你怎么看?
基弗,“在中国”有问题吗?
王璜生(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
 
只要德国主办方在法律程序上没有问题,那么这个展览的举办是没有问题的;美院一直都有意向举办基弗的展览,面对这次机会和这么好的作品,我们当然会好好把握,在展览筹备中我们也付出很多心血,当然是希望促成这次展览且保证展览的质量。此次展览会如期举办,相关讲座也正常进行。中央美术学院的声明就非常严谨地表明了我们态度。
基弗,“在中国”有问题吗?
朱彤(当代艺术策展人)
 
展览合法性的问题,需要由专业的法律依据来判定,当然不同的国家肯定会存在不同的法律规定;我六年前曾经拜访过基弗在巴黎的工作室,与他有过大概一天的交流。基弗是一个睿智、严谨和严肃的艺术家,我和他谈过很多关于中国的问题,他对中国也有很大的兴趣。对于一个艺术家来说,第一次大型的个展在中国的露面,而本人却没能参与,他表达出的观点都无可厚非,这是一个艺术家基本的立场。但作为主办方德方机构或是策展人,这么大的一个重要艺术家个展在中国首次露面,却没有和艺术家进行沟通,这是欠考虑的,至少是组织不够严密。或者有很多其他不得而知的原因也许我们不得而知,确实也不太好评论。我充分理解央美美术馆在此事件中的角色,本来是想在中国在花较少经费的情况下呈现国际的展览,这无可厚非;但美术馆在此事件中应该保持低调,尽量不要牵涉进去太多参与此事主观的态度。
这个展览,央美提供的是场馆或者参与了一部分的组织工作,但更多的是却是合作方带来的处理不当引发的麻烦,所以我个人觉得央美也挺无辜的。
基弗是一个很重要的艺术家,他在中国的第一个大展自然也会引起各方很大的关注,所以更应该处理好这其中的关系。这同时也告诫我们,在国内组织这种大规模高规格的展览时,在选择合作机构以及流程时,更应该考虑的周密、完善和慎重,以避免发生像这次这种尴尬的局面。
基弗,“在中国”有问题吗?
赵趄(时代美术馆馆长)
 
带来好的艺术是使命但不能成为理由,也需要树立行业规范和美术馆伦理常识的责任。
基弗,“在中国”有问题吗?
高瑀(艺术家)
 
其实作为艺术家,都是些控制狂,我们当然希望能控制自己作品的每一个环节,所以基弗希望参与到自己大型展览里面来是很正常的诉求。另一方面,从藏家角度讲,买了作品对作品也有自己权益,这还是个相互沟通尊重的问题。这个事件的点其实不在于此,在不清楚事情的真正细节和各方的真实想法的情况下,吃瓜群众们暗自揣测,似乎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刺激着我们本就脆弱的那点儿文化自信心。但是,这都是个人鼠肚鸡肠的恶意,看出殡不嫌殡大。
基弗,“在中国”有问题吗?
伍劲(Hi艺术出品人)
 
现在的话题点成了到底谁有展览权!是艺术家还是收藏者?这个让律师们来发言。但是这个展览走到现在这步,也在意料之中。关于德方主办单位信用上的质疑,之前就成过网络热点。中方主办各方不可能完全没有耳闻。至于是否白立方画廊搅局,目前还未证实。但是艺术家对于此次展览的不合作,也是明摆着的。热脸贴上冷屁股,也大可不必。西方大师入华,现在是票房保证,又有学术姿态。大家都在赶潮流,反而让基弗们不屑,不就这么回事吗?想起三月份崔西艾敏香港展览接受外媒采访,大意是:此地人傻钱多速来……还不够说明问题么!
基弗,“在中国”有问题吗?
李苏桥(收藏家)
 
著作权法一定有可以明确清晰的表述与规定,艺术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应该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艺术品原件的展览权是由原件所有人享有还是艺术品目前所有人享有,我不知道,但一定可以厘清。
我想说的是这事让我联想到林丹近日的出轨,那位女主角卷入这场出轨门的初衷颇值得深究,有人慨叹:“娱乐圈早就没人玩的套路,为什么体育圈的朋友们却总是看不穿?”我不是阴谋论的崇尚者,但如果从营销策划来看,这已经是个家喻户晓的明星展览,在此祝愿展览成功,展览相关各方利益最大化,同时希望基弗的艺术深入中国人心!
基弗,“在中国”有问题吗?
王晓松(艺术评论人)
 
我的经验是收藏机构在收藏时会有协议明确双方权责的分界,藏家在基本的所有权之外一般都拥有研究、展览(推广)等权利,更细的包括衍生品等商业性活动要看双方约定。当然著作权都是属于作者的。没有明确的部分是默认还是约定俗成的出现纠纷就看法律怎么解释,应该由专业人士解答。有时候也取决于主办方在法律框架下和礼节性程序之间的权衡。但我觉得王馆的回应说的比较清楚,就该这样。
基弗,“在中国”有问题吗?
李抗(《盛气青年——当代青年艺术家作品集》、《知新·温故》主编)
 
中央美院美术馆的展览品质呈现是目前国内一流,“基弗事件”引发的其实是展览本身以外的因素。从另一个层面看,这个事件的发生更加加大了大众对这个展览的关注程度。但是有关展览与艺术家和收藏家的法律关系会成为讨论的话题。另外有关当下这种流行趋势的海外名家展览是否需要如此急不可待地的(在还未捋清展览与艺术家关系)去做?国内本土还有一些被时光屏蔽的艺术大家,应该更需要这样急不可待的状态去做。
基弗,“在中国”有问题吗?
徐娟(美博文化执行董事)
 
一觉醒来,艺术圈基弗终于盖过了林丹。实话讲,第一反应基弗有理,毕竟他在世,且展览名称会自然让人联想到其本人的参与感,会引发观众歧义的联想。但感受与法理毕竟不同,艺术家作品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展览权也就发生了转移,这与版权关系似乎不大。所以,我觉得展览本身的举行不构成侵权,只是展览名称稍作调整也许会让并不想过多参与此次展览的艺术家舒服些……孩子毕竟嫁出去了,还是娘家婆家一团和气最好,否则岂不是互相否定了曾经的爱?未经调研,只是就个人经验的拙见,供参考。
基弗,“在中国”有问题吗?
廖廖(批评家)
 
就目前公开看到的情况来说,我觉得这件事就谁都没错。在基弗看来,作品虽然已经出售,但是艺术家还有著作权,展览应该取得艺术家的认同与支持,加上基弗对展览要求高,对自己没参与的展览不予认可,他自然没错。央美主办方费心费力操办展览,没展先红,艺术圈内很多人期待很高,尽管宣传时涉及到的艺术家肖像版权和艺术家名字可能有点争议,但我觉得也没大错。围观者也没错,大家的热烈围观和评论,有利于以后的展览更加规范化。我个人作为围观的吃瓜群众,只希望大家和稀泥得过且过,别搅黄了这个展览。
基弗,“在中国”有问题吗?
邸特绿(绘画艺术坏蛋店创始人)
 
确实作品出售之后藏家拿出来展览很正常,艺术家纠结阻止也没啥用。美术馆接个大众艺术史普及的活儿也挺好,如果真的去的观众都是菜市场卖菜的和广大农民朋友或中小学生就太棒了,可惜的是这完全不可能!也可以从宣传阴谋论的角度分析,记得很早就有个女画家爆料说这次展览的组织方是骗子啥的,之后展览地址又从南京换到北京,现在又出现老艺术家不同意展览的发言,等等。事件话题都成立了,完美的又把一个过气的老艺术家拉回了热点。
基弗,“在中国”有问题吗?
张长收(新浪当代艺术频道执行主编)
 
基弗来中国办展本来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由于主办方德国贝尔艺术中心的各方斡旋,各方洽谈,导致整个展览的落地变得扑朔迷离。“基弗在中国”展览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就办了三次,三次的联合主办方都不是同一家:百家湖、清华美院和中央美院美术馆。最终在央美美术馆落地,但却遭到艺术家本人的反对,主办方、联合主办方、艺术家代理画廊伦敦白立方各执一词,“基弗在中国”展览主题也充满戏剧性。基弗不在中国,作品在中国,而且马上开展。主办方声称已征得藏家和收藏机构同意,但问题就在于此,艺术家的作品出售给藏家之后是否还拥有作品的部分版权?展览是否要征得艺术家本人同意?或许这就是中国特色,“基弗在中国”展览风波变成了中国人民的一厢情愿。或许,中央美院美术馆应该尊重艺术家本人的决定,其实比举办展览本身更重要。
基弗,“在中国”有问题吗?
吕晓晓(中央美术学院艺术法专业硕士)
 
从展览权角度,虽然展览权是著作权的一部分,但是考虑到艺术作品的流转、传播特点,一般版权法会做特殊规定,即展览权是随作品所有权转移。但具体可能也要看具体国家版权法和艺术家出售作品时对相关条款的保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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